本实验中心由校、院两级管理,为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,学校和中心制定了完整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费运行保障措施。
开放运行情况:中心实行开放运行机制,制定了《高分子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》,实验资源向全校师生开放,部分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。既满足了广大师生的实验要求,又提高了实验设备的利用率。
管理规定:为保证实验室的高效安全运行,中心制定了《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制度》、《首开实验管理规定》、《高分子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制度》、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》等10余个管理制度。大型仪器设备有偿开放,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;制定了《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》,加强管理和监督,保证实验室高效运转。
质量保证体系: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,提高中心人员服务意识,制定了《高分子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》和《实验室人员培训管理规定》。中心对实验教学人员进行严格考核,对专职实验人员考核出勤、实验准备、设备维护、实验室环境卫生、工作作风和态度以及完成教学任务情况、发表研究论文情况,设立意见箱收集师生意见;对兼职实验教学人员进行教学督导,听课,检查实验报告批改情况,网上调查教学效果,反馈意见。通过考评机制、教学督导机制、学生评价机制提高实验中心教学质量。
运行经费保障:制定了《高分子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运行经费管理办法》规范实验教学经费使用和管理,建立实验员-教研室主任-实验中心主任-分管院长的实验耗材采购oa审批流程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口建设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,保障实验中心的正常运行。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窗口实验室或共建实验室,提升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层次。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,对外开放收取测试和仪器使用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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